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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修正「偏遠地區學校專案聘任教師甄選聘任辦法」第8條、第13條、第17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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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偏遠地區學校專案聘任教師甄選聘任辦法」第8條、第13條、第17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1年5月27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10062788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修正條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5月27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10062788D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相關檔案

教育部111年5月27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10062788D號函.pdf
修正條文.pdf
教育部111年5月27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10062788A號令.pdf


發布時間: 2022-06-02 16:46:11
發布單位: 頭屋國中人事室


聯絡電話:037-250738 IPOX:070-970-1260  TANet:905-01260 傳真:037-250244 
E-mail:tchdown@webmail.mlc.edu.tw  地址:苗栗縣頭屋鄉頭屋村中正街86巷14號
最後更新時間:2024-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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