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教師請假規則」第3條、第13條、第18條業經修正發布
主旨:「教師請假規則」第3條、第13條、第18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1年6月15日以臺教人(三)字第1114200873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6月15日臺教人(三)字第1114200873D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人事處劉書宏先生(電話:02-77365939)。
相關檔案
教育部111年6月15日臺教人(三)字第1114200873D號函.pdf
修正條文.odt
發布時間: |
2022-06-24 17:02:18 |
發布單位: |
頭屋國中人事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