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務處-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2023~2025年「健康 99—全國公教健檢方案」特約醫療機構
受文者:苗栗縣立頭屋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1月25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110226809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111D1095596 (111D142323_111D2073604-01.PDF)
主旨: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2023~2025年「健康 99—全國公
教健檢方案」特約醫療機構及其規劃辦理之健檢方案,請
查照轉知所屬同仁參考運用。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1年11月25日總處給字第
11140020791號函辦理。
二、請同仁特別注意:依「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健康檢查實
施計畫」,參加健康檢查者,需檢具衛生福利部評鑑合格
之地區醫院以上等級醫院、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品質策進
會健康檢查品質認證之醫療機構診所或勞動部認可辦理勞
工一般體格與健康檢查之醫療機構之自費健康檢查收據,
方准予申請補助,先予敘明。
三、旨揭「健康99—全國公教健檢方案」特約醫療機構是否適
用,請至「苗栗縣政府人事服務網」/「業務專區」/「給
與科」/福利事項/「公教人員健康檢查」/「2.符合健檢補
助規定之醫院診所」查詢,網址如下:
https://newperson.miaoli.gov.tw/FrontWebSite
/Business_D.aspx?sid=378
相關檔案
健檢.pdf
發布時間: |
2022-11-28 09:51:01 |
發布單位: |
頭屋國中總務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