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室-轉知衛生福利部核定「113年度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教育宣導計畫」1份,相關法律條文規定請同仁參閱。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7月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5803669號函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下稱兒少性剝削條例)辦理。。
查兒少性剝削條例第4條第1項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年應辦理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教育課程或教育宣導」,同條第2項規定:「教育課程或教育宣導內容如下:(一)性不得作為交易對象之宣導。(二)性剝削犯罪之認識。(三)遭受性剝削之處境。(四)網路安全及正確使用網路之知識。(五)其他有關性剝削防制事項。」,先予敘明。
再查旨揭計畫建議宣導內容重點如下:
避免成為兒童少年性剝削共犯,例如購買、下載兒少性影像,或求上車等行為。
不應把兒童少年視為性的對象、性慾的投射,而應視其為受尊重的權利主體。
不拍、不傳、不持有性影像。
相關新興犯罪手法及法治教育宣導。
網路風險及運用網路安全防範知能。
加強宣導相關刑事罰則。
防護、蒐證、報警以及求助(例如:向iWIN、性影像處
理中心申訴檢舉)。
網路兒少性剝削被害人之處境。
其他有關性影像防制事項。
承上,請學校以防制兒少性影像犯罪議題為宣導重點,利用相關集會活動向教職員工、學生及家長(一般民眾)宣導上開兒少性剝削相關防制事項。
相關檔案
113年度「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教育宣導計畫.pdf
縣府函.pdf
發布時間: |
2024-07-15 09:41:33 |
發布單位: |
頭屋國中輔導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