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有關公務信箱使用宣導及安全管理指引,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0月7日臺教國署資字第1130118624A號函辦理。
旨案係依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發布之113年1月資通安全網路月報(https://moda.gov.tw/ACS/press/report/10712)辦理。
摘錄前揭月報〈近期政策重點〉略以:「近來發現部分同仁使用公務信箱註冊於非公務網站,致遭帳密外洩案例,重申公務信箱勿註冊於非公務網站或外部服務,且不可使用相同通行碼,避免外部主機遭駭侵後,相關帳號、密碼及使用者個資等資料都將一起曝險;另使用者電腦系統及軟體亦應定期更新及掃毒,以維資通安全。」
另請依教育部109年3月2日臺教資(四)字第1090008789號函頒「教育體系電子郵件服務與安全管理指引」辦理。
相關檔案
640825_0217155_說明四.pdf
發布時間: |
2024-10-17 12:09:31 |
發布單位: |
頭屋國中教務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