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至116年「築巢優利貸」—全國公教員工房屋貸款,經公開徵選由臺銀公司獲選承作。
主旨: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總處)114年至116年「築巢優利貸」—全國公教員工房屋貸款(以下簡稱本貸款),經公開徵選由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臺銀公司)獲選承作,檢送本貸款辦理說明資料1份(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總處113年12月2日總處給字第11300030112號函辦理。
二、為協助各機關、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有適當貸款管道,以解決購置房屋資金之需求,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現改制為總處)自95年起辦理本貸款,並以每3年為1期公開徵選金融機構承作,本期合約將於113年12月31日屆滿,經重行辦理公開徵選金融機構承作後,由臺銀公司獲選為公教員工提供服務,辦理期間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為期3年。相關規定請參閱本貸款辦理說明資料。
三、本貸款辦理方式,請洽臺銀公司國內各分行辦理,並可透過下列方式瞭解本貸款相關資訊:
(一)查詢網址:https://cln.bot.com.tw/fln/fln01002/020?product=HLN_01。
(二)客服中心24小時洽詢電話:
1.免付費電話:0800-025-168。
2.付費電話:02-21910025、02-21821901。
四、相關注意事項:
(一)本貸款係徵選最優惠貸款條件之金融機構,轉介予公教員工,貸款資金由承作金融機構自行籌措,利息由借款人全額負擔,總處不負貼補之責。
(二)如因本貸款發生任何糾紛,應依借款約定書及相關法令規定解決,總處不涉入處理。
(三)本貸款係由臺銀公司負授信風險,依借款人各項條件進行評估,爰該公司就本貸款具有最終准駁核貸權。
相關檔案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3年12月2日總處給字第11300030112號函.pdf
說明資料.pdf
發布時間: |
2024-12-11 15:56:35 |
發布單位: |
頭屋國中人事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