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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4條、第5條、第8條,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5年2月13日以臺教人(三)字第1154200084A號令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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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函轉教育部有關「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4條、第5條、第8條,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5年2月13日以臺教人(三)字第1154200084A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115年2月13日臺教人(三)字第1154200084D號函辦理。
相關檔案
教育部115年2月13日臺教人(三)字第1154200084D號函.pdf
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四條、第五條、第八條修正條修正條文.pdf
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四條、第五條、第八條修正條修正總說明.pdf
發布時間:
2026-03-03 17:15:58
發布單位:
頭屋國中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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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更新時間: 2026-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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