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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部分條文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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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2月7日以臺教師(二)字第1132600192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2月7日臺教師(二)字第1132600192D號函辦理。
二、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巫孟蓁專員,電話:(02)7736-5536。


相關檔案

教育部113年2月7日臺教師(二)字第1132600192D號函.pdf
修正條文.odt


發布時間: 2024-02-22 16:53:12
發布單位: 頭屋國中人事室


聯絡電話:037-250738 IPOX:070-970-1260  TANet:905-01260 傳真:037-250244 
E-mail:tchdown@webmail.mlc.edu.tw  地址:苗栗縣頭屋鄉頭屋村中正街86巷14號
最後更新時間:2024-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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